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白河县位于陕西省安康市东部,幅员1450平方公里,总人口20.7万人。西部与本省旬阳县相连,北、东、南三面与湖北省接壤,古有“秦头楚尾”之称。县城位于汉水南岸,傍山依水,秀丽多姿。316国道和襄渝铁路穿境而过,交通、通讯、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了乡镇公路黑色化,通村公路沙石化,电话通讯程控化,高压线路通村化。自从70年代以来,白河人民坚持修田造地,改造山河,极大的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,粮食生产趋于稳定,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。近几年来,白河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,坚持领导苦抓、干部苦帮、群众苦干的“三苦”精神,农业产业结构已实现了历史性突破,多种经营长足发展。黄姜、烤烟、蚕桑、畜牧、林果已成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。特别是黄姜留存面积已达14万亩,年开挖黄姜8万吨以上,已成为我国优质黄姜的主产基地。白河的矿产资源储量丰富,种类较多,含量较高。现正在开采的矿种有硫铁矿、铅锌矿、铁矿、银金矿、石灰石、大理石以及驰名中外的绿松石。工业经济已初步形成了以制造、化工、建材、矿产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支柱。